致广大青少年和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和青少年朋友:您好!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坚持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要求,近期全市将开展12-17岁无接种禁忌症的人群(户籍不限)的新冠病*疫苗接种工作。目前,国家药监局批准了国药中生北京生物所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生产的新冠病*灭活疫苗适用于3-17岁人群开展紧急使用,根据疫苗Ⅰ/Ⅱ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在3岁-17岁人群中,接种2剂疫苗后,安全性良好,中和抗体阳转率高,免疫原性良好。
疫苗接种,对于自己而言是免疫、是健康;对于孩子而言是呵护、是关爱;对于社会而言更是责任、是义务。每个孩子都接种,学校才安全;每个家庭成员都接种,家庭才安全,每个家庭都接种,整个社会才真正安全。保护好孩子就是在保护我们的未来!这有赖于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请各位家长和广大青少年朋友正确认识新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及时主动接种,做到“应种尽种、应早尽早”,有序完成全程接种,为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建设幸福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宝贵力量,共同呵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在接种前请您务必了解以下几点:
一、您的孩子还未成年,需请家长或学校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接种时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佩戴好口罩。
二、接种前,请监护人认真阅读《新型冠状病*疫苗知情同意书(12-17岁用)》并签字,配合接种人员做好健康询问和知情告知工作。
三、接种前避免空腹、劳累。
四、接种后一定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现场医护人员。
五、接种后仍要继续遵守“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常通风、少聚集”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7月25日
稿件来源:沧州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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