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淋巴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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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1 14:54:00

一、肿瘤病灶的定义

1.可测量病灶

至少单径可精确测量,并记录最大径(LD);

病灶最长径符合以下条件;

常规技术(体格检查,传统CT、X片,MRI)≥20mm,螺旋CT≥10mm;

2.不可测量病灶

(除可测量病灶外的所有病灶)

病灶最大径小于可测量病灶规定的大小

骨病灶

膀胱、胆囊病灶

脑脊膜病灶

胸、腹腔/心包积液/盆腔积液

炎性乳腺癌

皮肤或肺的淋巴管炎

影像学不能证实和评价的腹部肿块

囊性病变

3.目标病灶

一般情况下,所有可测量病灶均为目标病灶。

例外情况:如肺癌脑转移,肺癌病灶和脑转移灶都是可测量的,化疗药物能对肺的病灶起作用,脑转移灶由于存在血脑屏障则可能无效,因此,肺癌病灶属于目标病灶,脑病灶属于非目标病变。

所有目标病灶长度的总和作为有效缓解的基线。

4.非目标病灶

所有除目标病灶以外的病灶或病变部位。

非目标病灶不需要进行测量,但在研究过程中需对这些病灶的存在/消失进行

评价和记录。

二、测量方法

1.RECIST(病灶测量)

单径测量法,以肿瘤最大径(a)的变化来代表体积的变化

最长径之和

B.治疗后如出现坏死、液化,则需重新划定经线,尽量避开坏死区域

可测量病灶

b.不可测量病灶

2.对于测量的要求

用直尺或测量器进行测定,用国际单位记录。

所有的基线评价应尽可能接近治疗开始日期,最多不能超过4周。

对于每一个选定的病灶,在基线和随访中的评价都采用同一种检查手段。

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建议由同一位医师进行肿瘤的测量。

应测量肿瘤病灶的数目:应代表所有累及器官,每个脏器最多2个,如果有几个脏器同时受累,应选择至少2个至多5个作为评价对象。

3.测量方法

除了不能用影像学检查,而仅能用临床检查评价的病灶外,所有病灶必须用影像学检查评价。

胸部X片:仅用于清晰明确病灶,且肺部通气良好。

CT或MRI:CT是目前用于疗效评价最好的方法。胸腹盆腔用?10mm,螺旋CT用5mm层面连续扫描。

超声:一般不作为评价手段。但是如果有可以触及的病变,或者表浅病变完全消失,超声检查可作为触诊(有标尺的彩照)的补充。

内窥镜和腹腔镜:仅用于证实病理CR。

肿瘤标志物:不能单独评价,CR需全部恢复正常。

细胞学和病理组织学:可鉴别CR或PR,残存病变的良恶性。

PET:判定疗效的价值尚缺乏数据支持。

4.特殊病灶:

临床病灶:只有位于浅表且直径≥10mm表浅病灶才能作为可测量病灶,如皮肤结节及浅表淋巴结。可以拍摄照片(建议拍彩色照)作为依据,为了正确测量和具有可比性,拍摄时应有标尺在旁示意病灶长径。

分裂病灶:分别测量,然后相加,作为一个病灶记录,注明是分裂病灶.

不规则病灶:应测量病灶2个最远点的距离,但这条线不应穿出病灶外.

融合病灶:测量融合病灶的最长径,作为最长径的总和记录。

最大径=4.7cm-2.2cm=2.5cm

5.淋巴结测量方法:

定义为可测量淋巴结甚至是靶病灶的病理性淋巴结必须符合以下标准:CT测量短直径≥15mm。

放射学家通常借助结节的短直径来判断该结节是否已有肿瘤转移;

直径≧10mm但<15mm的结节不应该视为靶病灶;而<10mm的结节则不属于病理结节范畴,不必予以记录和进一步观察。

非靶病灶

非肿瘤病灶

三、疗效评价

1.肿瘤疗效评价-靶病灶

完全缓解(CR)–所有靶病灶消失,无新病灶出现,且肿瘤标志物正常,至少维持4周。

部分缓解(PR)–靶病灶最大径之和减少≥30%,至少维持4周。

疾病稳定(SD)–靶病灶最大径之和缩小未达PR,或增大未达PD。

疾病进展(PD)–靶病灶最大径之和至少增加≥20%,及其绝对值增加至少5mm,出现新病变也视为PD。

注:如仅一个靶病灶的最长径增大≥20%,而记录到的所有靶病灶的最长径之和增大未达20%,则不应评价为“PD”。

2.肿瘤疗效评价-非靶病灶

完全缓解(CR)–非靶病灶消失,肿瘤标记物正常。

未达完全缓解(PR)/稳定(SD)–存在一个或多个非靶病灶;和/或持续存在肿瘤标记物高于正常范围。

疾病进展(PD)–出现一个或多个新病灶和/或非靶病灶明显进展。

注意:当非靶病灶均不可测量时,可以采用一种有用的模拟测试,以确定基于不可测量病灶的总肿瘤负荷增加量是否相当于符合PD标准的可测量病灶的增幅(肿瘤负荷增加73%等于可测量病灶长径总和增加20%)。例如,胸膜渗出从少量增加到大量,癌性淋巴管炎从局部进展为弥漫,可以改变治疗方法。

3.总体疗效评价(OverallResponse)

5.疗效评价的频率

肿瘤实际上治疗的获益时间不清楚;

?一般情况下,每两周期(6-8周)进行重新评估是合理的;

?可以根据治疗方案,临床分期,患者具体情况等特殊情况调整为更短或更长的时间。

6.疗效的确认

在首要指标为有效率的临床试验中尤其重要

?评价为CR或PR的患者必须在至少4周后重复评价确认

?评价为SD的患者应在方案规定的间隔时间后重复评价

确认(一般不低于6-8周)

四、其他

mRECIST

CHOI标准

MASS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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